一、国外进口政策措施 澳大利亚发布食用蒸谷米的新进口条件 2019年7月19日,澳大利亚农业部发布116-2019号行业建议通知,发布了食用蒸谷米的新进口条件。据通知,进口商必须在制造商声明中声明以下所有内容:大米在最低温度为60℃的水中浸泡至少4小时或65℃的水中浸泡2小时;水合大米已经在110℃的最低核心温度下蒸了至少10分钟或117℃蒸了5分钟。制造商的声明必须符合澳大利亚农业部的最低纪录和进口申报要求政策。该部门将通过对货物进行随机发芽测试来验证制造商声明的有效性。与验证发芽测试相关的所有费用由进口商承担。 俄罗斯对中国2家水产企业产品实施强化实验检测 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检疫监督局Rosselkhoznadzor7月12日消息:根据该局7月7日发布的第FS-AP-7/2964-7及FS-AP-7/2963-7指令,宣布对来自中国的2家水产企业产品实施强化实验室检测。 韩国发布《进口食品等监控人员运营相关规定》部分修改单 7月15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60号告示,修改《进口食品等监控人员运营相关规定》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由于《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中将术语“监控”变更为“信息收集”,将其下位告示中的术语进行了统一、修改,以便于理解。 日本取消对中国产西蓝花中吡氟氯禾灵、台湾地区产蜂蛹中土霉素的强化监控检查 2019年7月12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药生食输发0712第21号:取消对中国产西蓝花中吡氟氯禾灵、蜂蛹中土霉素的强化监控检查。根据2019年度进口食品等的监控检查计划,按2019年3月29日发布的食安输发0329第4号(最终修正:2019年6月28日发布的生食输发0628第1号),对食品实施监控检查。此次,根据过去一年的检查结果,日本决定取消对中国产西蓝花中吡氟氯禾灵,台湾地区产蜂蛹中土霉素的监控检查。 二、出口违规通报 2019年7月输日食品违反日本食品卫生法情况(7月15日更新) 近日日本厚生劳动省更新输日食品违反日本食品卫生法情况,通报多批次食品及相关产品不合格。涉及食品有小麦、薏仁和冷冻调理鱿鱼。 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通报(2019年第28周) 据欧盟官方网站消息,在2019年第28周通报中,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通报中国食品及相关产品有5例。据了解,通报中不合格儿童餐具除在我国销售外,还分销至了比利时、保加利亚、克罗地亚、捷克共和国、科特迪瓦、丹麦、爱沙尼亚、法国、法属波利尼西亚、德国、匈牙利、意大利、哈萨克斯坦、卢森堡、摩洛哥、新喀里多尼亚、葡萄牙、罗马尼亚、圣皮埃尔和密克隆(D) 塞内加尔、西班牙、瑞典、突尼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英国。中国食品安全网提醒各出口企业,要严格按照出口国要求进行产品出口,注意食品接触性材料中各物质的迁移量是否超标,保证食品的安全性,规避出口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