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桶装水消费旺季的到来,为切实加强桶装水质量安全监管,消除风险隐患,进一步规范桶装水生产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杨柳雪监管所对辖区生产销售桶装饮用水进行了专项检查治理。
执法人员重点对以下经营行为进行了检查1、对经营单位重点检查资质查验情况。未经许可或备案,不得从事桶装水经营活动。2、经营单位应建立进货查验记录,规范进货渠道,查验供货者资质、批次产品相关票证,严禁采购无证企业、生产来源不明、无标签标识或标签不合格的产品;从事批发业务的还应记录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3查验产品标签标识。看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等标注是否规范。4、生产日期查验。严禁销售超保质期的桶装水。
此次检查,共检查了7家大桶水经营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立即下达监督意见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不符合要求产品立即下架,对情节严重的予以立案查处。杨柳雪监管所执法人员将继续加大检查频次,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履行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把食品安全关,更好地保护辖区群众饮水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