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1年第14号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有7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量问题,具体信息如下: (一)荔浦市修仁朋记食品加工坊销售的糕点,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平乐县源头镇喜发白酒小作坊销售的散装白酒 25°,糖精钠(以糖精计)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全州县逸轩汤包店销售的红糖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 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兴安县湘漓镇打渔村米酒小作坊销售的散装米酒,糖精钠(以糖精计)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五)资源县老朋友米粉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六)象山区荣志冬瓜汤粉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七)灌阳县尝相思糕点店销售的脆皮蛋糕,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